8月27日,内蒙古党校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学习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组织人事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听取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副校(院)长安静赜主持会议。副校(院)长连玉平、李永胜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纲领性文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入脑入心,着力提高全校干部职工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系统深入学习,推动入脑入心,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对做好年度宣传思想工作意义重大,为做好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