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召开校(院)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工作。第一副校长(院长)高祖贵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吸收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对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是与时俱进推进党校(行政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成果,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对《条例》全文进行精研细读。近期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把握《条例》明确的新任务、新要求;要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对照《条例》找差距,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举措。
会议要求,要在创新实践上下功夫,把贯彻《条例》和落实《全区党校(行政学院)创新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起来,持续推进教学模式创新,科研管理创新,优化管理服务;要抓好秋季学期的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
(供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