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日期:2026年03月20日 20:58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6317日至520日,自治区党委第巡视组对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常规巡视。

巡视期间,巡视组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论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履行核心职能、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央巡视等各类监督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主要受理反映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0471-6606570,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8:30至12:0014:30至17:30;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A149号电子邮箱:syjzzqxsz1@163.com。同时,在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综合楼南侧台阶西侧设置联系信箱张贴了“码上巡”二维码。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51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巡视组

20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