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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学术文库(2021)出版资助著作书稿的通知

日期:2021年04月27日 00:00

关于征集评选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

学术文库(2021)出版资助著作书稿的通知

各教研部、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我校(院)科研质量,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优势,根据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学术文库建

设实施办法》(试行)(内党校发【2018】19号)文件规定,对我校(院)在职教研人员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著作予以资助,并列入党校学术文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稿要求

1.申请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须符合党校(行政学院)主业主课的研究方向。

(1)须是密切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学、政治学、法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文化学、历史学、国际战略等学科领域,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学术性、思想性、创新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2)须是密切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展开研究,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的研究成果。

2.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的研究成果,已经获得博士学位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博士毕业论文,修改充实后可优先资助出版。

3. 申请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必须是专著。编著、论文集、教科书、工具书和资料汇编不予资助。

4. 申请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对于申请的著作书稿,将使用中国知网查重软件进行查重,发现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5.已配套资助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成果,根据出版实际发生的费用,资助除该项目配套经费外的差额部分。

6.已配套资助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成果,可列入学术文库出版范围,但不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本年度预计资助1-5部学术著作出版,每部学术著作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书稿申报者于本年度5月1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学术文库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见附件)。10月31日前随时向科研处提交完成书稿的电子版(word文档)和纸质版。

本年度期间,完成书稿随时提交,随时评审,评审后随即进入出版阶段。即先申请先评审先出版。

四、书稿评选

(1)科研处对提交的“书稿”组织两轮评审。即第一轮由校内外同行专家(3人以上)采取双向匿名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给出书面评审意见,第二轮由学术文库著作出版资助评审小组进行终评。终审通过的书稿列入《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学术文库(2021)》丛书出版计划,统一标识,由我校(院)提供经费资助并交付出版社出版发行,同时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通报。

(2)对特别优秀的成果举行“成果推介会”。

(3)被评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项目成果和被评为“优秀”的自治区社科项目成果,可免于评审。

联 系 人:陈岩

联系电话:0471-4631859

电子邮箱:nmgdxkyc@163.com

附件:《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学术文库出版资助申请书》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

学术文库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书 名

全书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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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稿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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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内容提要、学术价值和主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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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评审组终审意见

评审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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