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院)法学教研部毛原教授撰写的《关于尽快调整苏木乡镇权力清单确保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档不缺位建议》经2022年第1期《决策参阅》报送,获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魏国楠批示。
毛原教授认为,向基层放权赋能要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一年多的情况,有必要按照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我区下放的行政权力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实施审慎、精准、有区别的放权,并做好相关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这样才能确保基层社会治理不出现断档缺位,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基层事情能办好。
(科研处 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