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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委理论 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日期:2025年09月04日 16:54


9月4日,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党校学习贯彻《条例》会议精神开展专题研讨。第一副校长(副院长)高祖贵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全校教职工集体观看了中央党校学习贯彻《条例》会议视频,认真学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长(院长)陈希讲话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谢春涛专题辅导报告,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开展学习研讨。会上,9名同志进行现场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对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校上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要聚焦主课主业,持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提高办学治校质量。要坚持从严治校,抓好作风建设推进党校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全校上下要把对《条例》的学习贯彻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办学治校的实际效能,不断推动新时代党校事业迈上新台阶。

(供稿:机关党委)